中文的「他」「她」之分是晚近的產物,不到百年前開始有大量西方文學作品翻譯入中,翻譯者為免對應混淆,才對應印歐語系裡常見的女性第三人稱而創出同音異義的「她」字。

   我以為這樣的創造,這些強加的細究分類,對一個以中文寫小說的人來說最直接的影響是:能玩的把戲少了幾個。若稱「他」不分男女,我們便容易在敘述裡埋下關於性別的伏筆,小說中的隱藏藝術讓語言設定替你概括承受了,多麼美妙。

   性別語言學上對第三人稱「他」的討論持續到今日。在英語裡,he除了指第三人稱男性之外,也可作不定第三人總稱(generic he)。換言之,當你不清楚指涉對象的性別,或是欲談論一個不特定的人,也就是中文裡的「有人」、「某」時,習慣上一律用he。有論者謂此為該語言的特徵,是一條文法――雖然所謂文法比較類似某種我們對語言在時空中靜止的幻想,一方面語言則蠢蠢欲動。

以英語為例,這個以男性「他­」表總類的情形帶來了一個現象:語言學家發現,母語為英語的幼童在學習語言與閱讀的過程裡,容易把這性別身份不定的總稱「他」圖像化成男性的「他」。也就是說,當小朋友唸到「我們的祖先從樹上下來了。他(he)開始直立行走,發現了火……」等等段落時,雖然內文意不在指定特定性別,小朋友腦中出現的形象總是男性。英語裡類似的情形還有一個可用來指涉「男人」同時指涉「全人類」的詞――men。

七○年代初,隨著女權運動浪潮,哈佛大學神學院的幾位女性曾在校園刊物《Harvard Crimson》上發表一篇文章,認為神與其語言的男性氣質實為一個文化上與語言上的意外,並提出英語應該停止這種拿he與men來指涉全人類、神與上帝的用法,因為這用法再次強調了男性優越。這篇文章甫出來當然驚世駭俗!隔週的《Newsweek》雜誌便刊了一篇名為〈代名詞欽羨(Pronoun Envy)〉的文章,拿佛洛伊德創的「陽具欽羨」一詞來暗指這些女性提出的論點,只是出於一種你有我沒有的羨慕情節。隨後哈佛語言學系裡十多位語言學者也聯合在校刊上做了評論,指英語裡以男性代全體的現象只是一個特定語言的文法特徵,與壓迫女性無關,無須感到焦慮大驚小怪等等。然而此評也引發了其他許多對此現象有異見的語言學家公開回應,表示在一個長久以來認為男性優於女性的社會與歷史傳統裡,對於其語言中「男性代名詞亦代表全體」之現象,應該要有比巧合更好一點的解釋。進一步說,對於此現象所暗示的壓迫與苦痛,應該要有比「無須大驚小怪」更深刻一點的思考。

   無論如何,如果當時哈佛神學院幾位女性提出的論點算是一種運動的嘗試,也是個失敗的運動。因為沒有人起而奉行。但三十年間,語言移動,今日英文口語裡逐漸出現以they取代he來指涉不定第三人(儘管對象是單數也一樣)的用法。我們站在一個相較之下普遍多了一點性別平權意識的社會與時代中談及此事,對於一個語言靜靜地開始「捨棄以男性代名詞代表全體」之現象,應該也有比巧合更好一點的解釋。

   後來我在中文寫作時的慣例是:對話框內一律只有「他」;對話框外則分「他」「她」「它」「牠」「祂」,創了什麼用什麼,想到時也可以自己創一個,比如說「忚」之心靈,「肔」之肉慾,有特別需要時也可完全不分。這方法可算是一種聲音的設定:對話框內忠於寫作語言的聲音,不多給,對話框外聽命寫作者的聲音,也無所謂多給。
 

李佳穎

一九七七年夏天生於台北

交通大學外文系畢

小說作品曾獲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首獎等獎項

現就讀科羅拉多大學語言學研究所博士班

著有小說集《不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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